为配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推动我校爱国卫生工作卓有成效开展,为全校师生创建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持久的卫生检查工作,逐步推动全校师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个人文明素养,形成人人讲卫生、人人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为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提升学校整体形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卫生管理工作涉及全校各区域,含郑东校区、文北校区、文南校区的办公室、学生寝室、教室和其他室外公共区域,以及家属区。
三、职责划分
1.郑东校区各部门办公室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校长办公室组织检查评比;
2.郑东校区学生寝室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生处组织检查评比;
3.郑东校区教室卫生由后勤处负责、教务处配合,团委组织学生会检查评比;
4.郑东校区除室内之外的其他公共区域(含楼内公共楼梯间、走廊、卫生间、楼外公共场地、公共设施、校内道路及周边公共区域)、毓苑社区卫生由后勤处负责,后勤处组织检查评比;
5.文北校区及文北家属区卫生由文北校区管理处负责,并组织检查评比;文南校区及文南家属区、政七街家属区卫生由文南校区管理处负责,并组织检查评比。
四、达标条件
(一)室内卫生(含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
1.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水渍和杂物。
2.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灰尘,窗帘整洁。
3.桌椅表面、电器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4.办公桌椅、文件柜放置有序,办公用品摆放规范合理,个人物品放置整齐。
5.室内盆栽植物无枯枝枯叶,花盆外围干净无尘土。
6.室内墙壁除必要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外,没有乱贴乱挂。
7.室内线路布局整齐、美观,没有私拉乱扯和违规使用电器现象。
(二)室外卫生
1.公共活动场所:无渣土、砖、石块,无高低坑洼,无废纸、果皮、落叶等杂物,无痰迹;果皮箱、垃圾箱摆放合理,垃圾不外露。
2.道路路面及周边:路面无落叶、废纸、果皮等杂物,无渣土、砖、石砄;路灯及路边公共设施无乱刻、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3.花坛、草地等绿化区域:无践踏草坪、摘花折枝现象,无积存落叶、废纸、果皮等杂物,无乱贴、乱划,无污渍。
4.建筑物及周围空地:建筑物外墙及玻璃干净整齐,无墙砖脱落,无乱涂乱画;周围空地无落叶、废纸、果皮等杂物,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地面干净整洁。
5.楼内公共楼梯间、走廊、卫生间:地面、墙面、扶手干净无污渍,无乱堆乱放乱挂;镜面、盆面、垃圾箱面及便器表面无污垢无水锈无霉斑;定期消毒,保持空气通畅无异味。
6.家属区:后勤处、文北校区管理处、文南校区管理处根据各家属区情况,自行制定卫生标准。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或明确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卫生创建工作,以建迎评,以评促建,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2.校长办公室负责协调三个校区的卫生检查工作,汇总检查结果,做到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公布,每年一评比。
六、计分和奖惩
(一)计分办法
卫生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有学生的各教学院系得分按照学生寝室占60%、办公区域占40%的比例合计计算;党政职能处室、研究机构、教辅机构和无学生的教学院系部,办公区域按100%的分值检查计分。
(二)奖惩办法
卫生检查评比结果作为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与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评定挂钩。全年卫生综合评定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被评定为后三名者,取消当年申报文明单位资格。连续3个月或全年累计5个月卫生检查不达标的部门,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七、其他说明
1.本办法由学校爱卫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