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下载专区
上级来文处理程序
发文流程
公文处理流程
请示流程
校领导工作安排流程
部门之间发函流程
印章管理规定
郑东校区平面图
校园服务电话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校园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04月16日 15:48   来源:  点击:[]

学校各部门:

加强校园禁烟控烟工作,有利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环境,维护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校园风尚,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校园禁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校园禁烟工作的认识

学校禁烟工作要以中央的禁烟要求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禁烟的通知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学校”为目标,加强领导,深入发动,全员参与,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禁烟规定,为师生营造远离烟草侵扰的清新校园。

学校各个部门、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校园禁烟工作,充分认识校园禁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禁烟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常规指标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禁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严以律己,还要认真做好禁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加强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完善禁烟控烟的各种举措,树立全校禁烟一盘棋的整体观念,防止出现有禁不止的“特区”、死角和盲点。

二、加强领导,建立分层负责的禁烟责任体制

为加强对学校禁烟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禁烟举措的全面持续推行,学校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长:卫世文

副组长:丁  伟、王  锋、王全良、王永伟、朱新力

李晓峰、张文强、张廷乐、张建立、武彩鸿

徐朝钦、蒋晓辉、魏保平

  员:于慎鸿、王小红、王金山、云伟宏、牛全保

尹西明、付宝宇、吕连琴、朱金瑞、刘兆杰

关付新、李  育、李卫平、李国锋、肖会敏

邸瑛琪、张占东、张亚东、张茂松、陈立凤

  益、周红琦、周雄飞、赵乐东、郭清溥

  湃、崔  伟、程文晋、程正举、焦军普

路小平、樊  明、潘  勇、汪国强、潘克勤

冀延卿

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全良

  员:王永昭、冯学东、冯建栋、孙金波、杨 

  君、陆  军、郜鸿雁、徐  斌、郭 

谢明忠

各个院系及职能部门分别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对象和部门特点,界定工作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禁烟措施。

三、采取多种措施,严格限制校园吸烟现象

1.校内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设吸烟室、吸烟区。所有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办公场所不得摆放烟具。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吸烟区有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提醒标识。吸烟区的设置符合消防要求,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

2.学校在各南、东、西、北四个出入口设立“无烟校园”和禁烟标志,在校内建筑各入口处、大厅、会议室、电梯、楼梯、厕所等区域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图书馆、实验室、教室、机房、报告厅、餐厅等涉及消防安全、特殊环境和人员密集的重要部位,有关部门需在室内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

3.加强对吸烟现象的劝阻劝诫和监督监控,全校师生均有劝阻吸烟现象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将根据情况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对相对独立空间内吸烟现象的监控。各部门设立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及时劝阻吸烟现象,做好劝阻和监督记录;对有吸烟习惯的师生,要鼓励和帮助其戒烟。

4.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在公共场合吸烟,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5.各级部门在各种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不得使用公款支付烟草开支。

6.校园区域内各商店、超市,餐厅等处,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

四、扩大教育宣传,营造校园禁烟的浓厚氛围

学校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创新教育宣传,借助世界无烟日、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海报、宣传页、宣传栏、电子屏等媒介和方式,全方位地对师生开展禁烟教育,宣传中央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禁烟的要求和精神,介绍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规定,列举分析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对师生进行禁烟知识的相关培训等。清新校园,人人有责,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自觉行为,让吸烟者争相戒烟成为时尚,劝阻吸烟,拒绝二手烟,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无烟氛围。

五、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

1.按照各级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关于校园禁烟的要求和无烟学校创建标准,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接受上级部门对学校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2.建立禁烟考评奖惩制度,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校园禁烟工作的专项检查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对禁烟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

3.建立健全师生考评制度,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员工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

4.建立禁烟监督机制,加强禁烟监督员队伍建设,开展监督员相关培训;设置禁烟监督电话,强化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和禁烟档案管理。

学校禁烟监督电话:86157755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4 年4 月14

上一条:校长办公室关于调整运动会召开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校长办公室关于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电话:0371-86150999 邮箱:hncjzfdx@126.com
版权所有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办公室 CopyRight©2005-2012 All Right Reserved